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圍繞高新技術企業評價認定工作,推進數據共享、優化辦事系統、強化信息核驗,切實提升高新技術企業評價認定工作效能。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協調機制,推動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履行工作牽頭職責,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科技部等部門,持續推進各項主要任務落地見效,把推動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作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關于開展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專項行動的通知
工信廳聯高新函〔2026〕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應急管理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知識產權局,海關總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政務服務、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常態化推進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25〕24號)、《“高效辦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點事項清單》(國辦函〔2026〕2號)有關要求,推動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例)“一件事”(以下簡稱“一件事”)高效辦理,提升企業獲得感,現面向高新技術企業,組織開展科技型企業創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把推動“一件事”作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圍繞高新技術企業評價認定工作,推進數據共享、優化辦事系統、強化信息核驗,切實提升高新技術企業評價認定工作效能。
二、主要任務
1.加強數據共享。圍繞高新技術企業評價認定信息核驗和數據共享工作,推動實現與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的企業審計報告信息核驗,應急管理部門的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罰信息核驗,海關部門的企業進出口信息共享以及海關失信和處罰信息核驗,稅務部門的企業稅務信息核驗,市場監管部門的企業市場監管行政處罰、營業執照信息核驗以及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信息共享,知識產權部門的企業知識產權信息共享。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共享的,應在該平臺共享;可以在國務院部門層面以“總對總”方式共享的,應以該方式共享為主;可以在地方各部門之間實現數據共享的,由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認定機構)會同本地區相關部門推動落實。鼓勵各認定機構結合工作實際,不斷豐富政務數據共享內容和范圍。(2026年7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2.完善系統保障。工業和信息化部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高企系統),為各地區“一件事”提供數據互聯通道、申報信息預填、數據交叉核驗等基礎服務。各認定機構原則上依托高企系統開展“一件事”相關工作,如通過建設本地區高企系統分節點支撐“一件事”工作,須符合高企系統對接要求以及本地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規范。(2026年8月底前完成)
3.推進數據利用。各認定機構依托高企系統推動企業申報信息預填,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能及時通過政務數據共享實現獲取的數據,可不再要求企業填報。做好信息交叉核驗,各認定機構與“一件事”參與部門要因地制宜確定信息核驗的方式方法、實施頻次,推動在專家評審等環節中企業申報信息的交叉核驗,充分核實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2026年8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4.健全配套服務。各認定機構要編制準確規范、直觀易懂的“一件事”辦事指南及流程圖等材料,通過線上線下辦事渠道集中發布。建立健全“一件事”工作規范,加強業務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排查并修訂與“一件事”不相適宜的流程規范,并建立動態優化機制,切實提升辦事效率與服務體驗。暢通“一件事”意見反饋渠道,及時準確響應企業咨詢投訴,并結合企業的訴求和需要,動態優化服務流程,持續提升服務質效。(2026年8月底前完成)
5.做好宣傳推廣。各認定機構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政務新媒體等渠道,適時發布“一件事”工作解讀、成效亮點等,對不實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切實提升社會知曉度和企業獲得感。同時,要及時開展總結和推廣,深度挖掘和梳理工作亮點、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并持續改進提升,有關情況隨報。我們將積極組織推動“一地創新、多地復用”,總結各地創新做法。(2026年9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6.保障數據安全。各認定機構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政務數據共享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做好數據共享、存儲、加工、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強化日志留存、風險監測和應急處置,嚴防數據泄露,嚴禁擅自擴大使用范圍或提供給第三方,保障政務數據安全合規運行。(持續推進)
三、組織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一件事”協調機制,強化業務指導,推動解決難點堵點問題。各認定機構要切實履行工作牽頭職責,堅持規范性與便捷性相統一,建立常態化推進機制,因地制宜推進“一件事”落實落細。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等相關部門,要協同做好流程優化、業務銜接、系統對接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鼓勵各地在確保工作質量,符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安全等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創新更多管用可行的特色舉措。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各地方落實情況進行摸排優化,協調解決共性問題,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海關總署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6年7月12日















